关于2022年青州&江阴港港口设施保安费调整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3-11 点击数:1681
关于2022年青州&江阴港港口设施保安费调整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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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青州&江阴港通知,根据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【交水发(2022)26号】,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,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。因此,FCT将于2022年4月1日起,将外贸出口重箱港口费用中的“港口设施保安费”收费项目并入港口作业包干费计收,如遇政策调整,以相关规定为准。收费标准更新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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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嘉航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
2022年03月11日